简述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达成的五大支柱合作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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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信息网】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共识》,决定以经济改革、新经济、创新增长、包容性支持、城镇化作为五大支柱,加强政策协调和对话,推进务实合作、经验分享、

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共识》,决定以经济改革、新经济、创新增长、包容性支持、城镇化作为五大支柱,加强政策协调和对话,推进务实合作、经验分享、能力建设,实现创新、改革、增长三者之间良性循环,进一步巩固亚太的全球经济引擎地位。

探讨律师与心理咨询师如何联合拓展业务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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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果律师不能与当事人达成共识,不能让当事人有对法律的信任以及充足的安全感,就很难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很难受理案件。但是由于律师没有心理学专业知识以及心理咨询的实践经验,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过程中往往只能凭借律师个人的经验做一些简单的心理疏导工作。我定位于做一名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以来,一直注重与心理咨询师的合作,也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些婚姻家庭律师与心理咨询师联合拓展业务的方案,形成下文,以期与同行交流。关键词婚姻家庭律师
心理咨询师联合婚姻家庭律师与心理咨询师联合拓展业务领域探讨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与心理咨询师联合的必要性遭遇婚姻危机的男女在诉讼过程中往往有大量心理问题需要解决。但律师的职业特征是完全按法律程序办事,给予当事人法律指导,而当事人面临婚姻危机的内心冲突,还是缺少专业能力来帮助化解。首先通过案例说明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与心理咨询师联合的必要性。案例一,胡某某与张某某结婚14年,孩子9岁,男方性格暴躁,常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借住父母处已经三年,男方甚至到女方父母家寻衅.女方强烈要求离婚,甚至可以放弃分割财产的权利.女方通过婚姻家庭网找到我,我听她的陈述后,觉得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婚姻关系的维系只能使双方受到伤害,甚至给孩子带来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建议她离婚。胡女士自己也非常希望离婚,但是怕张某某对他实施暴力。因为张某某经常威胁胡女士,说只要她提出离婚,就杀死她全家。胡女士内心非常恐惧。我深刻意识到解决胡女士的心理障碍已经是第一位的问题.但我只能依靠自己的实践经验同胡女士进行沟通.我询问了胡女士其丈夫的工作情况,平时社交等情况。张某某就职于一家有名的报社,并且任有职务,同事之间关系融洽.我就对胡女士讲根据我的判断,他们的婚姻关系通过律师的调解,
很快就能够解决,并且张某某不会有任何的伤害行为,要求胡女士相信法律,相信律师的判断.无奈这样并解决不了她的心理障碍,我建议她去进行心理治疗,并且给她介绍了一名心理咨询师,胡女士离开后,我又与心理咨询师进行了沟通.胡女士经过两个小时的心理咨询,很快下定决心,在其母亲陪同下找到我,签定了委托聘用合同.我接受委托后同张某某取得联系,告诉他我已经接受胡某某的委托,解决他们之间的婚姻纠纷,给他一星期的时间,要求他来所面谈,不然将立刻提起诉讼.同时调取了张某某名下的房产登记和车辆登记信息,出乎我的预料,张某某竟然瞒着胡女士还有两处房产.我更加坚信了本案能很快调解的判断.张某某虽然答应了要来所里见我的要求,但并没有来,也没有给胡女士打电话.七天过后,我到法院立了案,张某某收到传票当天立即找到我,通过我给他讲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某很快答应了要调解.结果很快达成调解意见,并在律师的陪同下到民政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胡女士得到了应有的房产和财产.离婚证办出后,我到法院撤了诉,案件得以圆满结束.现在胡女士生活在快乐中,对律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一简单案件充分说明律师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与心理咨询师的配合至关重要,不可缺少.如果没有心理咨询师的参与,当事人克服不了心理障碍,律师很难受理案件,其他的就无从谈起.帮助当事人走出婚姻的阴影,需要心理咨询师的参与,需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同心理咨询师的紧密合作婚姻家庭律师只是类似于一个咨询加上服务的机构,他只是向客户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信息和服务。他和顾客之间只是一个平等的交易过程,顾客付费、律师提供服务,任何一方不满意的话,都可以解除契约。由于律师咨询内容比较特殊,使这一行业比其他技术咨询行业增添了更多的感情色彩和社会内容,但是实际上,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压在这个角色头上,不仅是不公正的,而且还会使这一职业发生畸变,所以说,直接地寻求和追求社会正义,本来就不是律师的职责。律师是有他的职责的,他的职责就是不论他的顾客是什么人,在收取顾客费用的同时,就提供尽善尽美的法律服务,使他的顾客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公民权利。当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在必要的时候,都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服务充分享有公民的权利.三、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同心理咨询师的合作途径(一)心理咨询师加盟律师事务所,实现紧密合作.针对许多离婚诉讼当事人难免存在疑心、焦虑、愤恨、恐惧等心理问题,心理咨询师将运用人格确定、焦虑测试、婚姻关系测试等专业方法,帮助他
(她)们找到婚姻危机的根源所在,用科学测试结果,给他 (她)们
“以正确心态面对婚姻现状与未来”的一些建议,在当事人离婚后的新生活起步阶段也有及时跟进的心理调适服务。而律师将给予寻求离婚诉讼帮助的当事人一些法律知识的咨询,包括家庭解体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包括离婚协议的具体细节,还帮助当事人预见离婚后所面临的一系列困难。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比如上海,已经存在专业从事婚姻家庭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这些同行通过与媒体的合作.以及设立专业的网站,广泛对外宣传,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并且也承办了大量婚姻家庭事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得到了逐年的提升.在这些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团队里设立精通婚姻心理咨询的心理咨询师.已经显得十分重要.这样的合作模式可以实现双赢.专业律师对那些急需要解决婚姻问题.但是心理有障碍的当事人可以现场介绍给心理咨询师来解决.对律师受理案件并顺利的承办案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对婚姻状况做一分析,对那些婚姻没有破裂,家庭关系紧张,为争夺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赡养费而不必要走上法庭的当事人提供了重归与好的可能和机会.这样正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也会为那些婚姻家庭问题严重的当事人,树立信心,从而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这样为律师顺利的办案提供了基础.心理咨询师通过收取费用各项功能得到体现.所以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实现这种紧密合作完全是有必要的.(二)律师与心理咨询师的松散合作基于婚姻家庭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的功能,在没有条件达到紧密合作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松散的合作方式。这种合作模式简单可以这样描述,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和心理咨询师以订立合同的方式建立起合作关系。在律师处理案件的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的心理障碍时,心理咨询师及时参与,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在心理咨询师接触心理对象时,经过评定确认婚姻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律师及时参与,帮助当事人树立信心,以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终实现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的双赢。这种合作模式需要合作的双方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有建立和谐社会从和谐婚姻、和谐家庭做起的心理理念。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同时再合作的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使合作模式在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逐步完善。(三)婚姻家庭专业律师要不断学习心理学知识一个合格的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不仅应该是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专家,同时也应该是心理学专家。在接触到的各行各业当事人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动向,不能洞察当事人的需求,完全按照自己的逻辑模式去解释法律,恐怕很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一个好的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应当从当事人的言谈举止中掌握其心理走向。有目的的一边进行心理疏导,一边进行法律的分析。做到有理、有力、有节,做到了这一点律师就会感到做起案子来轻松自如,游刃有余。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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