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疫情严重的情况下,要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和各项工作运行。要坚持一定的优先顺序:
1.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春耕备耕、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涉及民生必需的市场流通销售等领域的企业,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开足马力生产。
2.支持省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优先尽早复工复产,对新开工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行“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实现开工。
3.其余行业(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明令暂不开工和营业的领域除外)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的准备情况,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另外,各地各部门应做好配合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紧。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属地责任,履行好引导、支持、协调和公共服务保障职责,向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派驻驻点专员,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物资、用工、运输、资金等困难和问题,协调做好煤、电、油、气供应等要素保障,将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
属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不漏一企、不漏一人,对落实不力或不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