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备受关注的宁夏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调解结案,8家被诉企业承担5.69亿余元用于修复和预防土壤污染,并承担环境损失公益金600万元。
此案也创下国内环境污染案件罚金新高,数额远远超过了此前江苏泰州1.6亿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发会”)提起的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可谓一波三折。2015年8月13日,绿发会曾向中卫中院提交诉状,起诉8家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污染腾格里沙漠,要求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消除危险等,但因“不符合原告资格”而未被法院受理。
随后绿发会就该案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正式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中卫中院的民事裁定书。但宁夏高院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决定。
2015年11月24日,绿发会向最高法申请民事再审,要求依法撤销中卫中院和宁夏高院的民事裁定。经最高法终审裁定,撤销此前的民事裁定,由中卫中院立案受理这8起公益诉讼案件,由此司法确认了中国绿发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
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从立案至今近一年半的时间里都发生了什么?为何最终以和解告终?后续还有哪些工作要继续?记者就此采访了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
我们在提起诉讼时,腾格里沙漠案已经被环保部和最高检挂牌督办,环保部更多是从行政的角度做出处罚,最高检则侧重于追究损害国家利益的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公共环境损害的民事责任追究还比较空白,我们用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推进,让企业为他们的污染行为付出巨额赔偿,也会起到警示和示范的作用。
这种企业简直是知法犯法的行为,应当严肃的处理,责令这种随意污染环境的企业就应当承担修复环境的全部责任,对其违法行为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