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撞塌天桥这件事,我不是很懂建筑物坍塌的原理,但是至少有件事是可以明确的,就是若不是货车超高导致碰撞,那么天桥本身应该是不会坍塌的,所以这起事故中天桥的质量如何我不懂,不做评价,但是对于司机而言明知自己驾驶的车辆存在超过情形仍然强行进入市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情简述:
6月6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对司机马某某批准逮捕。事发5月18日,肇事司机马某某驾驶一重型牵引车途经一路口时,因车辆载物超高碰撞人行天桥,致天桥一侧垮塌,两辆轿车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而该案中司机隐瞒申报径直进入市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该法四十八条的规定,自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所谓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触犯该罪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结合大数据来看,该类罪名的判缓率较高,该案中司机主动投案采取措施并且案发后积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即有可能判处缓刑。
只是货车司机这个行业本身辛苦,申办城市道路超限运输通行许可虽然可能颇费周章但是也好比隐瞒申办致使事故发生来的更好些,希望能够引起其他司机师傅们的注意。